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(huì )(SEC)上周五公布,強生公司因涉嫌在海外多國憑借賄賂、回扣手段換取簽訂售藥合同遭起訴,強生同意支付7000萬(wàn)美元,以達成和解。 SEC公布資料顯示,強生公司海外子公司涉嫌1998年在希臘、波蘭、羅馬尼亞為醫院官員以及醫生提供金錢(qián)或旅游形式的賄賂,以換取對方與公司簽訂售藥合同,為強生所產(chǎn)藥品、醫療器械等“促銷(xiāo)”。 另外,2000年至2003年,強生兩家子公司涉嫌向薩達姆政府提供85.8萬(wàn)美元回扣,以換取簽署19份聯(lián)合國“石油換食品”計劃合同,價(jià)值總計900萬(wàn)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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