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了解到,6月起,天津市調整廉租住房實(shí)物配租補貼和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相關(guān)申請政策,放寬收入準入條件。 據介紹,廉租住房實(shí)物配租補貼申請家庭中重殘或雙殘家庭的收入準入條件,由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調整為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,將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申請家庭收入準入條件,由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調整為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。 與此同時(shí),廉租住房的保障群體也將進(jìn)一步擴大,將不享受政府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家庭納入廉租住房補貼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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