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股東贏(yíng)回“王老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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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藥業(yè)有望“坐享其成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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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5-14 作者: 來(lái)源:新華道瓊斯手機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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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藥業(yè)13日公告,大股東廣藥集團已于11日收到中國國際經(jīng)濟貿易仲裁委員會(huì )的裁決書(shū),裁定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的《“王老吉”商標許可補充協(xié)議》和《關(guān)于“王老吉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(xié)議》無(wú)效,鴻道(集團)有限公司停止使用“王老吉”商標。時(shí)隔15年后,王老吉商標回歸廣藥集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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