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4日,最高人民法院對騰訊訴奇虎360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“360”)不正當競爭案作出終審判決,駁回360上訴,維持一審法院原判。此前,廣東高院一審判決360構成不正當競爭,并賠償騰訊500萬(wàn)元經(jīng)濟損失。 此案源于2010年的“3Q大戰”。之后,騰訊首先對360提起不正當競爭訴訟,360則隨后對騰訊發(fā)起壟斷訴訟。2013年4月,廣東高院對此案做出一審,判360敗訴,并向騰訊賠償500萬(wàn)元。對此,360表示不服,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2013年12月4日,本案二審在最高法開(kāi)庭。據消息人士透露,最高法院將會(huì )在2014年“兩會(huì )”結束后,對360訴騰訊壟斷案進(jìn)行終審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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