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(huì )26日下文明確,在公積金繳存、貸款和提取政策等方面做出調整,根據這一新政策,蕪湖將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,進(jìn)一步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。
除允許單位職工申請補充繳存住房公積金,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基數從原來(lái)的“每年調整一次”改為“可按繳存單位實(shí)際情況,經(jīng)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后調整”外,蕪湖市還提出,將完善貼息貸款政策、支持外地調入蕪湖市區人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、調整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,但直系親屬間買(mǎi)賣(mài)住房不允許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新政策明確,將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,提供家庭只有一套住房證明的情況下,允許購買(mǎi)改善性住房申請辦理貼息貸款,每年貼息金額按照同期住房商業(yè)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(guò)10%的利率,與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(guò)10%的差額計算。同時(shí),允許繳存個(gè)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。
外地人公積金貸款政策也將放寬。蕪湖市提出,支持外地調入市區人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。外地(含蕪湖市轄縣)調入市區工作,在外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的情況下,在市區范圍內購買(mǎi)首套自住住房,允許按照蕪湖市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。
在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方面,蕪湖市規定,房屋已使用年限10年(含)以下的,貸款額度維持原有的不超過(guò)房屋計稅價(jià)格70%的規定;房屋已使用年限10年以上、20年(含)以下的,貸款額度由不超過(guò)房屋計稅價(jià)格的60%調整為50%;房屋已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,貸款額度由不超過(guò)房屋計稅價(jià)格的50%調整為40%。
據統計,今年一季度蕪湖市住房公積金歸集達7.37億元,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(cháng)11.63%,連續5年保持兩位數增長(cháng)。截至3月底,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達4153個(gè),繳存人數35.06萬(wàn)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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