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貧民窟”現象可以說(shuō)是“拉美陷阱”的基本表現。巴西的“貧民窟”聞名于世,里約熱內盧的“貧民窟”大多集中在覆蓋在50米至100米的山中央,比較密集,基本上都是外墻裸露的磚體結構房子,相對簡(jiǎn)陋,但都是一戶(hù)一房,并且通電通水,生活垃圾也納入城市收集處理系統。雖然外觀(guān)要差些,但居住面積較大,巴西人把它們稱(chēng)作是“違章建筑”,因為這些房子并非政府提供,而是由貧窮人口自己建造的。但政府并不會(huì )去拆除,因為要拆掉這些房子,就需要為他們提供住處,所以政府是默認他們存在的。生活在“貧民窟”的人,白天在城里工作,收入總體不高,但同樣享受?chē)姨峁┑幕竟步逃、醫療和失業(yè)救濟等福利保障,并且接受城市的管理。由此看來(lái),巴西“貧民窟”的人口已經(jīng)融入城市,已經(jīng)成為收入較低,但相對穩定的社會(huì )階層和人口群體。引自黃祖輝:“拉美國家:告別貧民窟印象”。
(據《社會(huì )科學(xué)報》第1199期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