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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3 來(lái)源:經(jīng)濟參考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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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 廣電總局日前對江蘇人民廣播電臺、南京市人民廣播電臺、合肥市人民廣播電臺、淮安市電視臺等四個(gè)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發(fā)出全國通報批評,同時(shí)下發(fā)了《違規播出機構處罰通知書(shū)》,責令其立即停止擅增的頻率(道)播出,并自8月10日12時(shí)起暫停播出擅自更改名稱(chēng)、呼號和節目設置范圍的違規頻率(道)。 為切實(shí)加強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率(道)管理,廣電總局近期進(jìn)一步加強了對廣播電臺、電視臺及頻率(道)的監聽(tīng)監看工作,加大了對違規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依法監管查處力度。 目前,上述四臺均已按要求停止了擅增的頻率(道)播出,并暫停播出擅自更改名稱(chēng)、呼號和節目設置范圍的違規頻率(道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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