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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縣級中醫機構首次被納入“新農合”定點(diǎ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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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23 記者:劉翔霄 來(lái)源:經(jīng)濟參考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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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太原11月22日電
山西省衛生廳日前出臺《關(guān)于充分發(fā)揮中醫藥在新農合中作用的意見(jiàn)》,要求全省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(diǎn)縣統一將縣級中醫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定點(diǎn)范圍。 據山西省衛生廳中醫局局長(cháng)文淵介紹,縣級中醫醫療機構須經(jīng)考核合格后方可被納入,同時(shí)規定運用中醫藥方法治療可適當降低起付線(xiàn),補償比例的提高幅度不低于10%,針灸等非藥物療法和中醫適宜技術(shù)的補償提高幅度不低于20%。 此外,《意見(jiàn)》還首次將以下醫療項目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:針灸、推拿、按摩、刮痧、埋線(xiàn)、穴位注射和熏洗等非藥物療法和中醫適宜技術(shù);參照同種同屬中草藥定價(jià)的中醫機構(或中醫藥人員)自種、自采、自制、自用中草藥;符合規定的中藥飲片、中成藥和中藥制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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