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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監總局通知:確保安全生產(chǎn) 確保煤炭供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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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2-01 記者:劉錚 來(lái)源:經(jīng)濟參考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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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
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督管理總局31日發(fā)出緊急通知,要求各級安監、煤監部門(mén)和煤炭企業(yè),確保安全生產(chǎn),確保煤炭供應。 緊急通知指出,越是在困難情況下,越要切實(shí)抓好安全生產(chǎn),加強安全生產(chǎn)監管監察,落實(shí)各項安全措施,防范重大事故;要通過(guò)努力,做到確保安全生產(chǎn),確保煤炭供應。 緊急通知強調,所有煤礦都要制定防范極端天氣引發(fā)事故災難的應急預案,并組織演練,特別要防范應對停電影響通風(fēng)、排水給安全生產(chǎn)造成的威脅,停電后必須按規定及時(shí)撤人,防止造成傷亡事故。 安監總局要求,加強對生產(chǎn)、停產(chǎn)、資源整合、技改、新建礦井等各類(lèi)煤礦的監管監察,嚴防違法違規盲目組織生產(chǎn),嚴防邊施工邊生產(chǎn),嚴防已關(guān)閉礦死灰復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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