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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1-29 魏文彪 來(lái)源:齊魯晚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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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痹拢玻啡铡缎戮﹫蟆穲蟮,北京市政協(xié)委員陸德山拿出提案,建議政府衛生部門(mén)正視并深入研究醫院“紅包”現象,用制度規范醫療“紅包”行為,建立“紅包”上交制度,醫院可將“紅包”部分返還醫生,作為獎勵。 建立醫療“紅包”上交制度,首要條件是“紅包”能夠上交。但是,由于上交“紅包”所得的獎勵不會(huì )比“紅包”原有數額大,因此,大多數醫生上交“紅包”的積極性可能不會(huì )太高。陸德山委員認為確保醫生全額上交“主要是靠醫德自我約束”,但是自我約束在利益誘惑面前的無(wú)力,注定大多數接受“紅包”的醫生會(huì )能瞞則瞞。 收取患者“紅包”盡管尚未被法律明確定義為違法犯罪,但是顯然屬于醫療行業(yè)的一種不正之風(fēng)。如果建立所謂的“紅包”上交制度,將“紅包”作為獎金部分返還給醫生,那就等于承認了收“紅包”的合理性。對于那些收受“紅包”的醫生來(lái)說(shuō),等于起到了洗錢(qián)的作用。這樣一來(lái),一些醫生再收“紅包”就會(huì )心安理得,甚至肆無(wú)忌憚。 誰(shuí)交的“紅包”多,誰(shuí)得到的獎勵也就多。因此,一些醫生就會(huì )盡可能地多收“紅包”,甚至發(fā)展為主動(dòng)索要“紅包”,這就有可能使收受“紅包”行為愈演愈烈,從而使患者利益受到更為嚴重的損害。收“紅包”是違背職業(yè)道德的行為,如果因為“紅包”上交制度的建立而使這種行為受到鼓勵,就會(huì )使當前已經(jīng)不容樂(lè )觀(guān)的醫療職業(yè)道德現狀變得更為嚴峻。另外,“紅包”既然只是“部分返還”給醫生,那么“紅包”的大部分又該怎樣處理?醫院既然已獲得政府的部分投入,同時(shí)還向患者收取醫藥費,沒(méi)有任何理由多拿患者一分錢(qián)。 正如北京市政協(xié)委員賈繼東所說(shuō),“沒(méi)有退不回去的紅包”。所以,任何為收受“紅包”辯護的理由都是蒼白的。而遏制醫生收受“紅包”的行為,維護廣大患者的利益,除了要加大政府投入并相應提高醫務(wù)人員待遇之外,將這種行為納入法律調整范圍也勢在必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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