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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23 高路 來(lái)源:國際金融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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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勞動(dòng)和社會(huì )保障局8月22日宣布,自9月1日起,上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每月750元提高到每月840元,小時(shí)工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每小時(shí)6.5元提高到每小時(shí)7.5元。 這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國率先推出最低工資制度以來(lái),連續第15次提高標準。此次提高后的上海最低工資標準,目前仍保持全國最高。 據了解,上海此次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,是多年來(lái)上調幅度最大的一次。上一次上調是在2006年8月,提高金額為60元。上海市勞動(dòng)和社會(huì )保障局有關(guān)負責人表示,此次作出較大幅度上調,是基于今年以來(lái)當地物價(jià)水平和居民消費支出情況等因素的考量。 上海市政府最新出臺的這一政策還明確規定,此次調整后的840元最低工資為勞動(dòng)者實(shí)得收入,個(gè)人應繳納的基本社會(huì )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,以及加班費、特殊環(huán)境津貼、伙食補貼、交通費補貼、住房補貼等,用人單位應另行支付。對上海市城鎮基本社會(huì )保險參保人員,在月最低工資標準之外,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(huì )保險費應不低于162.7元,住房公積金個(gè)人月繳存額下限為53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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