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下發(fā)的《海南省省直行政單位國有資產(chǎn)配置標準》,規定全了省直行政單位今后要新添置資產(chǎn)的具體標準。 《標準》規定,辦公用房裝修間隔時(shí)間原則上不得少于10年;公用部分大廳裝修費用不超過(guò)1200元/平方米,公共走道不超過(guò)900元/平方米;會(huì )議室裝修費用不超過(guò)900元/平方米;辦公室裝修費用不超過(guò)700元/平方米等。
(《海南日報》)